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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琼府教督办〔2023〕2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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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海南省2023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
教育职责情况调查的通知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:
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2023年度各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根据《2023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》(琼府教督办〔2023〕16号)要求,我办决定对全省各市县(含海口市、三亚市所辖区,以下简称市县)开展网络问卷调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时间及内容
(一)调查时间:2023年12月16日00:00至28日24:00。
(二)调查内容: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情况,多媒体教室、音美劳动技术专用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室和劳动实践基地等建设管理利用情况,以及公众对其所在市县教育工作认可度情况等。
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、教职员工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其他群众,以学生家长为主。问卷按调查对象分为“学生家长”“教职员工”和“社会其他人员”三类设置,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三类问卷的调查内容各有所侧重。
三、调查方式
本次调查采取网络问卷调查形式开展,调查对象通过手机扫描“海南省2023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调查二维码”进入问卷填答,每名调查对象只能参与1次调查,提交后不能进行修改。填答人提交问卷和意见建议后,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,我办将对填答人信息和问卷情况进行严格保密。
(海南省2023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调查二维码)
四、调查数量
问卷调查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市县2022年末常住人口的5%,我办将加强过程性跟踪指导,实时查看后台进度,确保各市县达到样本最低数量要求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迅速组织调查。各市县收到通知后,将“海南省2023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调查二维码”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,必要时,可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问卷二维码及有关调查说明。
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市县各学校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,将社会认可度调查工作通过微信、短信、电话等多种途径,告知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,在遵循自愿参与原则的基础上,让尽可能多的公众知晓并参与问卷调查。
(三)坚持实事求是。各市县要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在调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本次调查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相关指标考评依据。
联系人:周飞,联系电话:0898-65336491。
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12月1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初审:秦天俊
复审:陈一菠
终审:云文龙